天貓新增《渠道運營中心[預售]時效保障規(guī)范》-天貓問答電商問答
2023-02-01| 13:36|發(fā)布在分類/淘寶知識|閱讀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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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5日消息,獲悉,天貓渠道運營中心為保障消費者購物及后端服務的便利性,擬新增《渠道運營中心“預售”時效保障規(guī)范》,將于2023年6月11日正式生效。
據(jù)悉,預售時效保障,是指分銷商在“渠道運營中心”上訂購預售商品時,供應商承諾對其銷售的預售商品,保障按線上訂單顯示的最晚物流送達日期的24:00前完成送貨,否則供應商將承擔相應違約賠付。
同時,預售時效保障的履行標準須同時滿足分銷商訂購商品為“預售”商品,且分銷商在拍下后24小時內完成付款。
公告顯示,供應商如果未能按時履行送貨服務,分銷商可在預約上門服務時間的次日起30天內線上提起投訴,渠道運營中心根據(jù)系統(tǒng)(訂單或合同等)記錄的預約時間和實際簽收間進行判責,具體賠償標準為:大件物流訂單:5元/件,100元封頂;小件物流訂單:10元/單。供應商授權天貓代為向分銷商執(zhí)行違約金支付,該違約金將以現(xiàn)金方式直接發(fā)放到分銷商付款的支付寶賬戶中。
并且,分銷商下單后如果雙方因其他特殊原因另行修改預約時間產生糾紛,應提供相應聊天記錄、電話錄音等證據(jù);供應商向分銷商支付違約金后,該預售時效保障服務的行為,則不再屬于《天貓規(guī)則》中違背承諾的投訴受理范圍。
另外,若分銷商與供應商有另行約定配送時間,且該時間與線上訂單承諾的物流時間沖突的,則商家可按約定時間配送,無需提供預售時效保障服務;若分銷商與供應商另行約定送貨地址,且修改后的送貨地址不在“供應商”承諾的服務區(qū)域的,則供應商無需繼續(xù)提供預售時效保障服務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存在以下特殊情形的,供應商可不提供預售時效保障服務:
因分銷商更改收貨地址、地址不詳、地址錯誤、聯(lián)系不上、要求改期派送、拒收、無代收人、買家自提等原因導致商品延誤配送、無法送達;
分銷商指定的送裝地址不符合送裝條件(如政府機關、司法機構、軍事管理區(qū)、軍校、海關管轄區(qū)域等,或收件人學校、單位或住宅小區(qū)不允許送裝服務人員入內,而無法送裝的情形);
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誤,包括但不限于全國性或區(qū)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統(tǒng)管制或中斷(如天氣原因等)、政府行為、郵政主管部門政策變化、戰(zhàn)爭、地震/臺風/洪水/火災/大霧/大雨等自然災害、以及其他類似事件;
濫用預售違約到貨規(guī)則發(fā)起賠付申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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